外汇行业再迎重大利好,百度更新金融行业客户准入资质,禁止直播间、二元期权等内容
2016-08-29 17:53:35 来源:汇商琅琊榜 作者:
本次百度调整政策,将对金融行业的市场推广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外汇行业再次受益,增量客户将更多进入相对规范的外汇行业,中国外汇行业又将迎来政策红利。
搜索引擎百度公司发布最新的“金融”行业资质收取标准。以下为原文:
背景 为保证客户的推广内容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同意对“金融行业”资质标准进行更新。
一、金融行业客户准入策略:
1、所有金融行业客户必须提交营业执照且同时符合相应行业准入资质标准
2、真实性验证方式必须为对公账户验证(按主域进行对公验证)
3、必须提交ICP备案证明,且ICP备案主体必须与营业执照主体名称保持一致
二、涉及定义:
1、非实物性交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将标的物集中分类、托管上市、定价发行;集中竞价、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挂牌交易等形式
2、微交易:微交易是“固定收益”期权交易的一种,又称数字期权,二元期权
三、金融行业禁止性内容
1、“金融直播间”行业从大金融行业中剔除,“金融直播间”仅作为一种推广形式
2、除股票类、基金类、期货类、证券投资类行业外,其余金融行业所有推广页面不可体现“金融直播间”推广形式
3、 所有推广客户禁止推广二元期权交易
4、 海外金融类客户:海外金融类客户禁止新开,存量用户中仅允许美国、英国、香港地区海外金融类客户进行推广
5、 金融行业禁止返佣金形式出现,添加至百度禁止推广A类-非法推广形式类
6、 虚拟数字货币理财、微交易,添加至百度禁止推广A类-非法金融类
7、 涉及《贵金属类交易场所黑名单》中交易所,及其所属会员、代理商、居间商禁止推广
8、 涉及与贵金属交易所会员单位为代理、居间合作关系客户,禁止推广
9、 非实物性交易形式,仅允许证券投资行业(包括股票、基金、期货、证券投资类)及贵金属行业。实物的买卖不做限制,但必须符合百度相关推广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例如:邮币卡、艺术品、古玩、瓷器、藏品等,禁止非实物性交易形式,实物的买卖不做限制;药品销售需符合医疗行业推广政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产品,如原油、矿产、烟草等需符合百度禁止推广行业政策。此处不穷举。)
四、金融行业限制性内容
1、 股票类、基金类、期货类、证券投资类行业,推广页面可体现“金融直播间”推广形式,但必须在原有网站结构内,不得以单一页面形式推广,且必须提交《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
2、 推广内容涉及MT4交易软件,必须按对应金融细分行业提交资质。单一推广MT4交易软件除外
3、 推广内容涉及金融操盘比赛,必须按对应金融细分行业提交资质
五、金融细分行业标准
金 融 行 业 列 表 | ||
细分行业 | 定义 | 准入资质标准 |
场内配资 | 以现有资金为本金,提供若干倍数的配置资金,使股票配资客户有更多可操作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并获得服务费或固定利息的机构。(线上仅限资金出借,不涉及向网民转让债权募集资金、通过专业的第三方股票交易软件,由合法券商对交易进行监管,平台不介入操盘)(咨询) | 1、营业执照+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基金类 | 客户从事代销基金、基金管理、基金开户、咨询、基金操作平台类服务 | 1、营业执照+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期货类 | 客户从事代销期货、期货开户、咨询、期货操作平台类服务 其中咨询类包括投资信息分析、投资活动咨询、投资指导、推荐、教学(包括不限于教程、光盘、书籍、论坛、QQ入群、视频等形式) |
1、营业执照+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从事股票、基金、期货等证劵类业务(包括开户、交易、代销、直销、咨询等)的客户均可按此类提交 其中咨询类包括投资信息分析、投资活动咨询、投资指导、推荐、教学(包括不限于教程、光盘、书籍、论坛、QQ入群、视频等形式) |
1、营业执照+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咨询业务)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效,开户、交易、代销、直销等业务)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4、证券投资类包括股票类、基金类、期货类,涉及此三类行业的可按对应行业分别备案,也可按证劵投资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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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 | 指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中间平台,在银行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如支付宝、快钱等 | 1、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众筹平台 | 众筹平台是指为有筹资需求项目的发起人和支持者提供信息发布、项目评估、交易管理、客户服务等中介性质的服务,并获得服务费的机构 | 1、营业执照+标准基准项+加/减分项评估(同P2P行业)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金融征信 | 金融征信是指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即对某类金融行业做排名、查询、排查服务的平台(咨询) | 1、营业执照(需核对经营范围)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公积金代办类 | 提供帮忙提取公积金或提供咨询服务业务的机构或企业,仅可提供程序性代办,本身不可涉及办理、缴纳、提取等实际业务 | 1、营业执照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P2P | 为借款方及贷款方之间的借贷活动提供信息发布、风险评估、信用咨询、交易管理、客户服务等中介性质的服务,并获得服务费的机构。(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交易的也需按该行业备案) | 1、营业执照+基准项+加/减分项评估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贵金属交易平台类 | 是指通过第三方机构为投资者提供的可以对虚拟贵金属、现货贵金属等金融衍生品进行报价、买卖等交易服务的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咨询) | 1、营业执照+贵金属交易所(中心)会员查询截图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股票类 | 客户从事代销股票、股票开户、咨询、股票操作平台类服务 其中咨询类包括投资信息分析、投资活动咨询、投资指导、推荐、教学(包括不限于教程、光盘、书籍、论坛、QQ入群、视频等形式) |
1、营业执照+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外汇类 | 指进行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咨询和结售汇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 1、营业执照+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2、对公验证 |
银行类 | 是指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 1、营业执照+金融机构许可证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贷款类 | 提供贷款咨询、贷款服务等企业或机构 | 1、营业执照(需核对经营范围)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担保类 | 指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服务,或为个人提供消费信贷等方面的担保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咨询) | 1、营业执照(需核对经营范围)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保险类 | 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提供保险业务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保险代理或保险公估等机构;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新华保险等(咨询) | 1、营业执照(需核对经营范围)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典当类 | 指专门从事经营典当业务的机构。如当户将其财产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机构,典当机构向当户发放当金,双方约定由当户在一定期限内赎回当物的融资业务(咨询) | 1、营业执照(需核对经营范围)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融资信息展示类 | 对投资、信托、理财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展示或提供搜索服务的企业。(不得涉及线上投资交易) | 1、营业执照 2、对公验证 3、ICP主体备案一致 |
六、绿字部分为本次策略更新内容,更新策略执行时间如下:
1、2016年8月23日0:00起,要求新提交客户按上述更新策略提交相应资质并通过验证。对不符合上述策略的客户不得上线推广。
2、2016年8月24日0:00前,对不符合“金融行业禁止性内容”更新策略的老客户(除第9条外),各运营单位须进行自查下线处理。
3、2016年9月1日0:00前,对不符合其余更新策略的老客户(包括“金融行业禁止性内容”中第9条),各运营单位须进行自查下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