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政策研究专家:建议引入更多市场交易主体 适度放宽实需原则

2017-12-27 15:10:52    来源:汇讯网    作者:

在近日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组织的“外汇管理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高级研究员管涛认为,汇率市场化的根本解决之道,是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增加外汇市场交易主体、适时适度放松实需交易原则、丰富外汇市场交易产品。

增加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1、在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如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商品期货国际版)的基础上,引入更多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跨境证券投资项下的金融交易,金额小、笔数多,有助于增加外汇市场交易流动性,促进市场价格发现。

2、研究引进货币经纪公司参与现货外汇市场的交易。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2016年4月份开展的三年一次的全球外汇交易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世界范围内,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占41.9%,交易商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占50.6%,交易商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占7.6%。

正是交易商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打通了同业市场与零售市场之间的联系,进一步丰富了参与汇率形成的、不同风险偏好的主体。

3、在目前境外市场会员基础上,积极引入更多境外机构进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提高市场整体开放程度。

4、发展多层次外汇市场,尝试引入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适时适度放松实需交易原则

长期以来,我国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实行以单证审核为基础的实需原则,即所有外汇交易必须有真实、合规的贸易或者投融资背景。

但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对外经济交往扩大,实需原则的一些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包括不利于投资者主动防范汇率风险、不利于境内外汇市场规模的扩大、有强化人民币单边波动的副作用、制约境内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等。

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实需原则的放宽可按照先即期后衍生、先场外市场后场内市场的顺序分步推进。

在具体操作中,借鉴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即NDF)的经验,先允许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利用“账户外汇”自由参与外汇市场投资,人民币进、人民币出,不涉及外汇的交割。

在即期“账户外汇”交易运行一段时间后,若风险可控,可逐步拓展到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账户外汇”市场若能实现稳健运行,可逐渐将人民币现金交割的模式引入交易所市场,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市场建设。

丰富外汇市场交易产品

1、借鉴股票ETF和海外人民币外汇无本金交割远期(NDF)的经验,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币的ETF或者汇率指数产品,帮助国内企业以可预见的经济成本锁定相关汇率风险。

2、开发人民币外汇期货产品。

在外汇市场基础产品中,我国目前只缺乏场内交易的人民币外汇期货。

从长期看,人民币汇率期货市场的建设对于人民币汇率定价机制的完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汇率风险的管理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3、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发与汇率波动性挂钩的产品,增加外汇市场流动性。

总而言之,人民币汇率市场化与外汇市场建设是鸡与蛋的关系。

没有足够有深度和广度、有流动性的外汇市场,就不可能真正摆脱对央行的依赖,汇率市场化将成为无本之木;没有汇率市场化的实质性推进,外汇市场建设将很难有实质性突破。

从之前的经验来看,上述外汇市场改革需要增加交易主体、放松交易限制、丰富交易产品等措施协调配套、整体推进。另外,考虑到市场需求培养的长期性,相关改革需要尽早着手,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与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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